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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07月10日 来源:贵港文化网 作者:贵港市文化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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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江古码头遗址,自公布为港南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始,四有工作即随之得到了落实。
一、档案资料
目前档案资料已建立有《南江古码头遗址的描述资料》、《新闻媒体报道资料》、《各类县志、史志资料》及《对当地群众的采访资料》、《南江古码头遗址图片资料》。
二、专职的文物保护机构
港南区文体局是贵港市南江古码头遗址的文物保护专职机构(见港南区文体局文件),市博物馆协助保护,当地群众针对南江古码头遗址自发成立“义务保护文物小组”。
三、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
2004年8月28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公布的“南江古码头遗址”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已规定:以南江古码头、中山公园驰道牌坊、南江古大街、亚魁牌坊及古驰道为中轴线两边50米为保护范围;以南江古码头、中山公园驰道牌坊、南江古大街、亚魁牌坊及古驰道为中轴线两边7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。
四、有保护标志牌
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在中山公园牌坊侧面立有“南江古码头遗址”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牌。质地为大理石,规格为70公分×42公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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